也许是遥远的童年,第一口咬下的德芙牛奶巧克力;也许是过年的茶几上,堆满的金币形状的巧克力;也许是《查理与巧克力工厂》里那张闪闪发光的golden ticket;也许是《赌神》里的周润发大口咀嚼的高级零食。
似乎儿时吃到的巧克力味道总是不够好,有的太甜,有的太腻,有的粗糙,这也间接导致了一个刻板印象:中国人不喜爱巧克力。
但如今,高端商超的门面,开起了越来越多的巧克力专门店,琳琅满目的璀璨巧克力墙,重新培养了我们对巧克力的概念——
真正美味的巧克力,甜而不齁,滑而不腻,在嘴里融化的那一刻,一道顺滑的棕色瀑布在口中徐徐落下。可可脂的熔点是34-38摄氏度,恰好就是人类口腔的温度。
最早已知的可可豆遗迹,在厄瓜多尔南部萨莫拉钦奇佩地区圣安娜拉佛罗里达的帕兰达附近,考古学家在一个距今5500年历史的陶瓷罐和一块研钵里发现了微量的可可碱痕迹。
人们猜测,可可树起源于亚马孙河流域的西北部,那里的人们最早将其视为采摘的野生果树,后从厄瓜多尔传至如今位于墨西哥恰帕斯州的索科努斯科(Soconusco)地区。可可碱的痕迹表明,当时的中美洲人已经开始用可可果实来制作一种饮品,而且这种饮品是通过可可豆的果肉发酵酿制的。
玛雅人随后接过了奥尔梅克人的衣钵。他们将可可豆碾碎,和入面团,然后加入水、玉米面、辣椒和香料,将饮料在杯子和壶之间来回倾倒,直到出现泡沫,这是一种非常流行的饮品。
在玛雅文明时期,可可豆的地位相当高,甚至成为了玛雅文化和宗教的重要组成部分,还被用来作为货币使用,Cacau的最初意思便是“从走路、工作或耕作的人那里继承”,继承可以解释为:交换、支付甚至达到目的。
玛雅人在孩童洗礼仪式上使用一种混合自然纯净之水和某种花朵与可可粉的液体,将这种液体涂抹于孩子的额头、脸颊及手指、脚趾间来祈福。一些玛雅部族在订婚仪式和结婚典礼上也会像饮酒一样饮用可可,新人还会互赠可可豆作为信物。
在每年四月的节日庆典上, 玛雅人都会向繁殖之神(Hobnil)、雨神(Chac)和可可豆之神(Ek Chuah)敬献可可豆、水果、羽毛,以求来年获得好收成。
15世纪初,玛雅文明衰落,小型游牧民族阿兹特克文明取而代之。此时阿兹特克人在墨西哥建立了特诺奇蒂特兰(Tenochititlán)帝国。
阿兹特克人同样热衷于可可饮料,珍贵的可可豆是他们的交易货币。据书中记载,可可豆的消费力如下:
阿兹特克人崇拜“羽蛇神”,据传说,诸神将可可豆赐予羽蛇神作为礼物。他的任务是把它从伊甸园中带给人类,并教他们如何种植不同作物。
然而,一个坏巫师向羽蛇神敬献了一种特殊的饮品,声称能够使他永葆青春并重返天堂。这种饮品有毒,让羽蛇神变得疯狂失常,他烧毁了王国的所有房屋和可可树。后来,他乘着竹筏消失在辽阔的海面,再也没有出现过。
幸运的是,可可树并没有在大火中被全部烧毁,培植得以延续。有意思的是,阿兹特克人始终相信他们的王羽蛇神会恢复理智回到墨西哥,而且时间准确到了1519年。
在加热后的弧面磨古上研磨可可豆的场景这本是被殖民前的中美洲人采用的技术传入欧洲后也沿用了几百年
哥伦布的小儿子斐迪南就曾在日记中记录,当地人把一种“杏仁”视为珍宝,还用它来做交易。但由于哥伦布得罪了国王和王后,他带来的可可豆并没有得到重视,可可豆的首次欧洲之旅失败了。
“他们的食品储备有伊斯帕尼奥拉岛居民食用的那些块根和谷物(可能是玉米和木薯),还有一种用玉米酿制、味道类似于英式啤酒的酒,以及许多在新西班牙(墨西哥)被用作钱币的那种杏仁。他们似乎把这种杏仁当成非常值钱的东西,因为他们和他们的商品一起被带上船时,我发现只要有这种杏仁掉落,他们都会停下脚步把它捡起来,就像有只眼睛掉在了地上一样。”
1519年,也就是阿兹特克人预计他们的羽蛇神返回的那一年,西班牙殖民者埃尔南·科尔特斯在墨西哥登陆。
悲哀的是,阿兹特克原住民把欧洲殖民者当做了他们失散多年的羽蛇神(羽蛇神的图腾形象就是皮肤白皙,大胡子,长长的鹰钩鼻)。他们向科尔特斯敬献可可豆,引起了这位欧洲殖民者的兴趣。后来,阿兹特克的国王被俘虏,王宫仓库里的可可豆在一晚上被抢走,一共4320颗。
科尔特斯原以为自己会找到黄金,但随后却发现阿兹特克人将可可豆作为货币使用,这种水果居然具有与黄金相当的价值。这种被阿兹特克人称为“xocolatl”的饮料的含义是“苦水”(xoc的意思是苦,atl的意思是水)。
同时,这个词也表示捣碎可可豆时发出的“叉卡叉卡”的声响。而“xocolatl”也是巧克力(Chocolate)一词的来源。
然而,可可豆做出的热饮味道并不像如今的热巧克力香甜,口味苦涩难以下咽,于是西班牙人对其进行改良,加入了糖、肉桂和香兰子,巧克力热饮就在欧洲流行了起来,变成了贵族和富人的生活方式。
有意思的是,阿兹特克的君主也一直将可可饮料作为一种使用。“巧克力可以催情”的说法也来到了欧洲,或许就是情人节送巧克力的最早源头。后来人们发现,“催情和壮阳”的功效是因为巧克力里含有两种生物碱,一种是可可碱,一种是咖啡因。
在1590年,西班牙僧侣将一种改良过后的巧克力引入西班牙,这种巧克力加入了蜂蜜、肉桂和蔗糖,这也成为了今天巧克力配方的基础。
1615年,西班牙与法国皇室联姻,法兰西国王路易十三迎娶西班牙国王菲利普二世之女安妮公主,巧克力由此传入法国。1660年,法兰西国王路易十四与西班牙公主玛利亚.特蕾莎缔结婚约,相传玛丽亚和她的侍女都十分喜爱饮用巧克力饮品,但路易十四不允许,所以她们只能在宫里偷偷饮用。
后来,巧克力通过这几次联姻,逐渐成为法国贵族的时尚饮品。很快,法国、英国、奥地利贵族都设立了“巧克力室”,品尝巧克力的滋味,是只属于权贵阶层们的特权。
1671年,一位贵族夫人曾经在日记里写道:“当你难以入睡之时,巧克力更让你夜不能寐,但如果哪天没有了巧克力,它又让你牵肠挂肚,心痒难耐。”
启蒙运动时期,沃尔夫冈·施菲尔布什(Wolfgang Schivelbush)在《天堂的味道》(Tastes of Paradise)一书中指出:巧克力是南方人、天主和贵族阶级的宠儿,而咖啡则是北方人、新和中产阶级的爱好。
进入18世纪,人们开始不追求巧克力的药用价值,而是不断地改进其配方以求获得更好的口感:可可粉、糖、香草、牛奶或水成为主要配方,而麝香、琥珀和药物成分则被排除在外。
瑞典生物学家卡尔·冯·林奈(Carl von Linn)将可可正式命名为Theobroma Cacao,意为:众神的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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